10年造就200个亿万富翁,合伙人制的形式引外界猜测
在近期举行的万科年报沟通会上,万科透露,正在研究推出合伙人制。具体是什么样的“合伙人”方案,总裁郁亮等万科高层并未详说。万科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确实还不太明确,具体怎么搞还在研究。”但在万科内部,因合伙人方案而衍生的万科创富气氛正在蔓延,“希望万科第四个10年之后,可以培养出200个亿万富翁。”
万科到底要建立什么样的合伙制,引起外界诸多猜测,到底是阿里巴巴式的?还仅是某种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在一切答案未公布之前,一切还只是猜测。
万科构想
经理人转变成合伙人
万科的年会上,郁亮表示,公司正在学习互联网思维,而研究推行“合伙人制度”就是学习的成果之一。“互联网的精神就是平等,互相信任,在公司管理架构上学习这种思维我们就可以降低管理层级,减少管理成本。”郁亮如此表述。他还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比如几个清洁工在扫地,我们得专门雇一个人去管理和监督他们,如果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和互联网的工具,这个管理人员是不必要的。”郁亮表示,公司正在考虑建立合伙人制度,“合伙人相对于职业经理人而言,利益捆绑在一起,是背靠背的信任关系,与股东不再是打工者与老板的关系。”
不过,万科所谓的合伙人制度应该不是《合伙企业法》里“合伙人制”。长期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人凌青介绍,《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人制是一种与股份制、有限责任制平级的组织形式,通常情况下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多出现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独立性较强的非上市公司,对于已是上市公司的万科而言,这是不太可能实现的,也不是其目的。
凌青还介绍,目前多家互联网公司应用的合伙人制往往是一种“双层股权结构”通常以两种模式存在,其一,是facebook,google采用的模式,这类公司将其股票分成两类,一般公众持有的股票行使一股一权,而管理层组成的合伙人持有的股票,行使一股多权,这样可以加重管理层表决权重。但这种模式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往往因其违背了股权的公平原则上市时会被相关法律禁止,在美国却被允许。其二,是阿里巴巴采用的模式,即将享有公司股份的管理层组成合伙人,其股权的表决权重仍是一股一权,但可掌握绝大多数董事会成员的提名权,即使提名被股东大会否决,也可再行提名权。这种模式意味着,管理层虽拥有极少的股权,但通过掌控董事会席位可掌握公司决策。在目前的中国法律框架下,万科极有可能试行第二种模式。
合伙人制目的
建立公司控制权防火墙
在专业人士看来,公众上市公司推行合伙人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公司控制权旁落于一些公众股权人,从而影响公司走向,这是促使阿里巴巴走向合伙人制的因素。由于万科目前的股权结构同样存在这些隐忧,因此,这也可能是促使万科转向合伙人制的主要原因。
万科是一家股权高度分散的上市公司。万科2013年年报显示,万科第一大股东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仅14.7%,而包括王石、郁亮等高管在内的管理层持股总数,还不及一个自然人刘元生的股份——根据最新年报,自然人刘元生的持股比例为1.21%。
有幸的是,华润入股万科以来,一直以纯财务投资者的身份出现,对万科内部具体业务从未干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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