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人须于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3月19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为2014年3月21日上午9:00。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五、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高新区KD3-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在地块内配建12班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高新区管委会。并按住宅建筑面积65元/平方米缴纳中小学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
5、高新区KD3-4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6、庐阳区N140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自持地上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后,入驻企业前5年年均税收不低于2500万元,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庐阳区政府负责会同税务部门监督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
7、庐阳区N140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8、庐阳区N1402号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总部办公大厦。房屋建成后,须全部自持。竞得人须在项目建成(结构封顶)后3个月内在庐阳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新公司。竞得人在项目建成(结构封顶)后5年内,在庐阳区缴纳税收不低于1亿元,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须以现金方式补齐。此款由庐阳区政府负责会同工商、税务部门监督落实。
9、庐阳区N1402号地块竞得人须在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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