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业“营改增”,跟以往试点有啥区别?
全面“营改增”的“靴子”终于落地了。
4月1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举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闻通气会。省国税局总经济师胡立文说,自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在剩下的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全面实施“营改增”,具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一是可以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负。而且把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也会带动企业扩大有效投资,通过“放水养鱼”增强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二是能够发挥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助推器”作用。 “营改增”的政策取向突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这可以有力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三是通过统一税制,实现增值税全覆盖,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自2012年10月1日以来,我省先后顺利完成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试点,惠及16万纳税人,累计减税150.49亿元。
“本次‘营改增’跟以往几次试点有着显著的区别。 ”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调研员江山说,以二手房为例,本次“营改增”需要在试点当月就实现开票和申报同步保障,而以往是“当月开票”“次月申报”。 “这意味着试点当天就要保障既能顺利开票,又能顺利申报,这对试点准备要求更高、时间更紧。 ”
试点成功需要全方位保障。胡立文认为,本次“营改增”需要同步推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不仅对“营改增”上线运行,而且对下一步后续管理都将带来巨大压力,其复杂程度超过了以往。
本次“营改增”更需要国税、地税深度合作。目前,房地产交易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在交易过程中,相关税种的纳税事宜通常在地税部门一并办理。江山介绍,“营改增”后,房地产交易增值税的征管与服务,要充分考虑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的关联性,这就需要国税与地税实现无缝对接。
对此,省地税局副局长倪三立说:“按照‘营改增’改革目标,地税部门设定16项重点工作,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单位。与国税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确保在3月14日就完成了36万纳税人的信息移交工作。 ”
“营改增”全面推开,如何确保真减税?
“这次金融系统的税负真的要减吗?”近日,在光大银行从事财务工作的张淑清问。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江山介绍,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由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改为6%的增值税税率,行业税负将明显下降。由于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多,两个行业税负将明显减轻。建筑业的主要进项是钢材、砖瓦、水泥等建筑材料,这些都是可以按17%的增值税税率进行抵扣的,抵扣力度也是相当大的。同样,房地产业现行营业税率为5%,“营改增”后适用11%的税率,但由于进项抵扣增多,整体税负不会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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